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8664.83元(含本金550000元、利息149233.33元、受理费5361.5元、保全费407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9487元从被执行人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