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708664.83元(含本金550000元、利息149233.33元、受理费5361.5元、保全费407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9487元从被执行人四川富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0-24
发布日期 2020-0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