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廷全佳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0781民初6069号 原告:四川廷全佳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汪廷全,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军,江油市中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女,汉族,生于1968年7月24日,住***。 原告四川廷全佳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案按原告四川廷全佳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刘蓉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陈文英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