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市安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蒙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芜湖市安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新台高速二标段中铁十局四分部的工程款70700元。 案件申请费727元,由申请人***预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
| 裁判日期 | 202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