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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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802执2103号 申请执行人:庞建军,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牛志英,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诸多地:焦作市解放区民主路与北环路交叉口鹿港售楼部。 法定代表人:何小影,总经理。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20)豫0802民初359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于****年**月**日生效,因被执行人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人于2020年11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已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将执行款执行到位,本案结案。故此,依据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2020)豫0802民初3598号民事调解书,关于庞建军、牛志英申请执行焦作睿诚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以执结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