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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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赣L×××**、赣L×××**、赣L×××**、赣L×××**、赣L×××**、赣L×××**、赣L×××**、赣L×××**号汽车的执行,解除对赣L×××**、赣L×××**、赣L×××**、赣L×××**、赣L×××**、赣L×××**、赣L×××**、赣L×××**号汽车的查封。 异议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20-11-3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