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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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皖1802执2148号 申请执行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储东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皖1802民初235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储东东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物业费、能耗费共计9642元及利息,并承担本案执行费50元,本院于2020年8月10日立案执行。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翟光耀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书面承诺:“(2020)皖1802执2148号申请执行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储东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共领取到案件款9642元即可,自领取到案件款9642元之日,本案件执行完毕。但是案件执行费50元必须由储东东承担。”截至目前,本院已将案件款共计9642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且本案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储东东已经缴纳。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