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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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被告(被执行人)牡丹江富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牡丹江市机车现代城小区,产籍号为**、B号两户房屋。

案件受理费5800.00元、公告费820.00元由被告牡丹江富达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6-22
发布日期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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