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西省投资集团金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人民政府、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木厂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山西省投资集团金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4年1月20日与原告***签订的《金胜镇木厂头城中村改造产权置换协议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木厂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5-23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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