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西省投资集团金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人民政府、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木厂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山西省投资集团金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2014年1月20日与原告***签订的《金胜镇木厂头城中村改造产权置换协议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太原市晋源区金胜镇木厂头社区居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5-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