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乐山市沙湾区林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沙湾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嘉农信用社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执行。

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两年之内可再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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