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沭阳金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办理沭阳县桃园三期小区9号楼3单元201室房屋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第三人江苏沭阳城开集团有限公司予以协助;

二、被告***、***在取得沭阳县桃园三期小区9号楼3单元201室房屋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将该涉案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元,保全费1720元,共计178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5元。

裁判日期 2020-9-27
发布日期 2020-11-2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