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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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1011771元,由***负担651934元,中瑞太丰公司负担359837元。***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11771元中剩余部分359837元由本院退还,中瑞太丰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11771元中剩余部分651934元由本院退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