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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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巨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禹源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大陆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南京河海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江苏禹源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巨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约金50万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212元,减半收取计31606元,由原告江苏巨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9454元,被告江苏禹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215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30 |
| 发布日期 | 2020-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