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300000元,并支付利息25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追偿; 三、驳回原告***对被告***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3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919元,保全费2033元,由被告***、被告深圳市文燊威投资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9-16 |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