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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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生(福建)农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生农化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本案管辖异议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各半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