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大生(福建)农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大生农化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大生农化有限公司、上海大生农业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生农化集团有限公司、大生(福建)农业有限公司、香港大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311,413,183.04元,或查封五被申请人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预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8-06-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