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上海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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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智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迪佑拂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改造费等损失2,000,000元;

二、被告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可得利益损失500,000元;

三、驳回原告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6,88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案件鉴定费508,010元,合计诉讼费用769,895元,由原告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541,795元(已付),被告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28,1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8-24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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