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神木市升兴矿业有限公司
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陕0881民初6416号

原告:神木市锋瑞新型建材厂,住***。

法定代表人:乔生荣,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神木市升兴矿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田世飞,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雷军。

被告:***,男,40多岁,汉族,陕西省神木市人,现住神木市店塔镇。

被告:***,男,40多岁,汉族,陕西省榆林市人,现住神木市中鸡镇。

原告神木市锋瑞新型建材厂诉被告神木市升兴矿业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宏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3日立案。2020年11月11日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应当准许撤诉。

准许原告神木市锋瑞新型建材厂撤诉。

案件受理费940元,由原告神木市锋瑞新型建材厂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