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2020)津0105民初51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天津市海河风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4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0-11-19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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