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协助执行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越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越西县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0)川3434执保3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关于童明东与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越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434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院人民法院关于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1、冻结湖南湘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553008264D)在中国工商银行股分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账号为19×××78内的存款6500元;

2、冻结期限为1年。

附:(2020)川3434财保27号民事裁定书1份。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本院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邮编:616650

联系人:阿格法官联系电话:08****××××1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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