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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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唐山灵鼎商贸有限公司 迁西县力天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203民初4287号 原告:迁西县力天建材有限公司。 住所地:唐山市迁西县罗家屯镇三村。 法定代表人:林强。 被告:唐山灵鼎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唐山市路南区小南湖以西、湖西路以东区域A1。 法定代表人:孙贵生。 原告迁西县力天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唐山灵鼎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5日立案。原告迁西县力天建材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迁西县力天建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嘉琦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张艳 书记员张薇薇 |
| 裁判日期 | 2020-11-13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