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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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楚源水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龙禹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6280元,由湖南水总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