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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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晋0581执恢151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宏峰,任董事长。 被执行人郑计强,男,****年*月**日生,汉族,高平市米山镇吴村村。 申请执行人山西高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郑计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9)晋0581民初2545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恢复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