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凯里市海峰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亚明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凯里市海峰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贵州银行存款账号:52×××09、05×××77及中国工商银行存款账号:13×××73,冻结财产以7289万元为限。 冻结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