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海博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目标广告有限公司 重庆罗曼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郫县思宏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重庆海博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原告重庆目标广告有限公司的房屋转让款1046707.89元,并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其中的订金10000元自2016年10月31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一笔款172784元自2017年3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二笔款172784元自2017年9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三笔款172784元自2018年3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四笔款172784元自2018年9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五笔款172784元自2019年3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第六笔款172787.89元自2019年9月29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4220元,减半收取7110元,由被告重庆海博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