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包头市和茂稀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电子电器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660.40元,由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9-14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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