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8)桂0102民初42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案件受理费369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一审法院根据重审结果确定负担比例。二审案件受理费36920元(上诉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本院退回给上诉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