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湛江满鲜水产有限公司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8)桂0102民初422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案件受理费3692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一审法院根据重审结果确定负担比例。二审案件受理费36920元(上诉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本院退回给上诉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