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陕西龙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2执7389号 常征、陕西龙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征与被执行人陕西龙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市劳人仲案字(经开)(2020)第212号裁决书,于2020年10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支付申请人案款23298.01元。执行中,执行回全部案款23298.01元并发还与申请人,执行费249元亦已执行到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2执7389号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