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四川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居间服务费10,000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0元,由原告四川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105元,被告***、***负担1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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