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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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恒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恒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75,112,870.85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三年。) 本案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8-06-13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