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博罗*支行开设的账户622********18134297内的存款人民币1876000元。

二、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博罗*支行开设的账户621*************605内的存款人民币2000000元。

上述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当事人若要续封,需于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封,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6-11
发布日期 2020-11-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