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张家港市龙耀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苏州上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张家港市龙耀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缪国平名下银行账户资金7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7-10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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