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招远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685民特60号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山东省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原志涛,山东王仁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男,****年*月**日生,汉族,居民,山东省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 申请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支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金娥,单位职工。 本院于2020年5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与申请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支公司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并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与申请人***、华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支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