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韩昕儿服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深圳市韩昕儿服饰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拼多多平台合作协议》解除; 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韩昕儿服饰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7,037.14元,由原告深圳市韩昕儿服饰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