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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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融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 |
法院 | 雷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9年11月2日签订的《权益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限第三人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依次协助原告***办理原属于第三人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位于雷州市********的4786平方米(含道路)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025860)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给原告***;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0800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第三人雷州市八达电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6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