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兰考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兰考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225执保1172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支行、邵明选、张三丽、马守信、王雪青、李延飞、岳颖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县支行(申请人)与邵明选、张三丽、马守信、王雪青、李延飞、岳颖锋(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部分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