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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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鄂0682民初2269号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住所地:老河口市花园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2706899097D。 负责人:彭彬,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樊卫江,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与被告***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立案。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老河口分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