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 |
法院 | 东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桂1224民初1069号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007297651479,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 主要负责人:韦景平,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蓝建旺,广西锐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壮族,住***。 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与被告***、***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0日立案后,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池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