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普洱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普洱兴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兴隆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750元,由上诉人普洱兴隆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0-29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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