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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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建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日一次性给付原告***、***、***、***劳务费共计186880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7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支付从2020年7月22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 二、被告织金县耀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给付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36元,减半收取201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9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