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被执行人***挂靠在萍乡市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广东省肇庆市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名下的2016年秋季植树及供水管网工程款中101400元(人民币)划拨至本院在工行新疆博州分行阿拉山口支行的3009038929200116722账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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