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凤杰聚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位于襄阳市襄城区汉丹路山河万**D区9幢1单元2层2室的房屋(证号:鄂20**:鄂20**襄阳市不动产证明**为三年;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在冻结查封期限届满前,由申请人提前二十日向本院递交续行查封申请,如果没有递交续行查封申请,导致该财产没有被续行查封的,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查封登记在襄阳凤杰聚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鄂F×××**“梅赛德斯-奔驰”牌小型轿车,查封期限均为二年,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计算。

案件申请费3020元,由申请人襄阳凤杰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3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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