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27670.63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财产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动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对以上财产不得进行转移、抵押、变卖、毁损,否则其行为无效并追究法律责任。

案件申请费2158元,由申请人贵阳白云德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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