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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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本案终结执行。

二、解除本院对登记在刘金明名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扬东路277号晶汇大厦1113室(证号:苏房权证园区字第××号)、1114室(证号:苏房权证园区字第××号)房产的查封。

三、解除本院对登记在刘金明名下车牌号为苏E×××××、苏E×××××汽车;江苏博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苏E×××××、苏E×××××、苏E×××××汽车;窦可芹名下车牌号为苏E×××××汽车;陈丽名下车牌号为苏E×××××、苏E×××××汽车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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