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澳纽健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津0111民初1351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澳纽健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常运强。

原告***与被告澳纽健身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立案。2020年6月1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负担。

裁判日期 2020-6-1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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