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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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名下2232780元存款或等值财产予以查封、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9-4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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