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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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苏0591民初6608号 原告:***, 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住***。 负责人:朱松。 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滨,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力沃健身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未在预交期内申请缓交。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7-22 |
发布日期 | 2020-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