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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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丽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小蚁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苏州丽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5006元。 (如采用转账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账号;或汇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账号:62×××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苏州丽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原告已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回。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0-20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