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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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杭州凯莹电子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10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杭州凯莹电子有限公司以所欠出资款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自2019年5月17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的利息损失。 三、被告***、***、***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负担,被告***、***、***负连带责任。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6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