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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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 上海谷方餐饮经营有限公司 上海元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万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海谷方餐饮经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833元,由上海谷方餐饮经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7-05-22 |
| 发布日期 | 2020-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