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波腾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225民初7399号

原告:宁波腾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叶建峰,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主任。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宁波腾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按期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宁波腾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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